通過對認購協議書法律性質的分析,可知認購書是獨立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簽訂認購書對于開發商而言,可以确保買賣合同日後的簽訂及履行。
對于購房者而言,可以約束開發商為其保留看中的房屋,在一定時期内不向他人出售,實際上是取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緻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将定金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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