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27.某招标項目,在合同簽訂時發現中标人的投标報價是在修改了個别招标工程量清單工程量後計算得出的價格。招标人認為招标工作已經結束,于是按中标價簽訂了施工合同。這一做法合理嗎?
不合理。中标人的投标價并不等于已标價工程量清單。形成簽約合同價的依據是已标價工程量清單,不是中标人的投标價。在施工合同簽訂前,招标人應對中标人的投标價,結合已标價工程量清單進行全面複核,對改變招标工程量清單及違反招标控制價規定的行為進行修正。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單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項目特征和工程數量等所引起的責任由投标人承擔。中标人應當無條件接受修正。招标工程量清單屬于招标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擅自修改後未被評标委員會發現并否決投标,涉嫌“弄虛作假,騙取中标”。若影響招标項目履行的,還應當按照招标投标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4.1.3規定:“招标工程量清單應以合同标的為單位編制,并作為招标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單的準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負責。”《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GB50500-2013)6.1.4規定:“投标人必須按招标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标工程量清單一緻。”《招标投标法》第27條規定:“投标人應當對招标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第33條規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标,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标。”第41條規定:“中标人的投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标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标準;(二)能夠滿足招标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标價格最低;但是投标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措施項目費
28.某建築工程項目,工期12個月,根據現場簽證内容、工程量及價格,對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項目費中的揚塵控制措施費(含施工場地硬化、揚塵噴淋系統、霧炮機、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場地綠化)和智慧管理設備及系統費(含施工人員實名制管理設備及系統、施工場地視頻監控設備及系統和人工智能、傳感技術、虛拟現實等高科技技術設備及系統)按實際發生辦理了結算。這一做法合理嗎?
不合理,應當按工期與成本費用的比例計入工程造價。會計上的攤銷,是指企業除固定資産計提折舊外的無形資産和長期待攤費用,可以按照其收益年限,按年分别計入管理費用、沖減當期利潤的會計處理辦法。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所指的攤銷,是指允許計入工程造價的比例。至于不能計入工程造價的部分,可以認定為這些資産繼續使用的價值及殘值。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規定:“揚塵控制及智慧管理建設的費用,一年工期及以内按60%計算攤銷費用;兩年工期及以内的按80%計算攤銷費用;兩年工期以上的按100%計算攤銷費用。”
揚塵控制及智慧管理設施設備中,有的設施設備有重複利用價值。如揚塵噴淋系統、霧炮機、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和智慧管理設備及系統費(含施工人員實名制管理設備及系統、施工場地視頻監控設備及系統和人工智能、傳感技術、虛拟現實等高科技技術設備及系統)等;有的沒有重複價值,甚至還要進行處理。如施工場地硬化、場地綠化(不含可以移植或利用的)等。兩年工期及以内的,選擇成本低的設備比較合算。工期兩年以上的正好相反。這些是施工現場管理應當權衡的問題。
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的設施設備推銷,都是按低值易耗品對待的。有的設施設備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是固定資産。如噴淋設備系統,包括以下設備及系統:圍擋噴淋系統、霧炮機、塔吊噴淋系統、洗輪機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都可分項計入固定資産。圍擋噴淋,一般利用施工圍擋,采用高壓PE管或者增壓PPR管環形布置,每2米設一個噴頭,噴距在4~6米之間。霧炮機的品質,主要看兩個關鍵部件:一是泵大小和噴頭數量;二是風機大小。風機大小決定噴距遠近,霧炮噴出的量程通常為30、40、60、70、80米。塔吊噴淋系統,一般對塔吊通高布置高壓軟管,通常說100米、120米,是指高壓軟管的長度;塔吊臂上安設6分鍍鋅管,每2米一個噴淋頭,标配長度50米。洗輪機又稱作洗車台,一般裝設在工地大門主路上,對車輛底盤進行清洗,使灰塵不帶出工地。揚塵在線監測系統,主要監測施工地的PM2.5、PM10、噪聲、濕度、溫度、風向等,可多項聯動,可與總控室聯網對接監測等。但這些設施及設備規定的攤銷年限比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折舊年限都要短。比固定資産折舊年限短而多推銷的成本費用,直接沖減了企業利潤,将導緻企業少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60條規定,“除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産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産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措施項目費
29.某工業廠房建築項目,廠房為鋼結構,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時,評審專家提出:鋼結構不需要計算滿堂腳手架,概算中計算的滿堂腳手架費用應予取消。這一做法合理嗎?
不一定。是否需要滿堂腳手架,主要取決于構件、部件安裝以及裝飾施工的需要。不吊頂或不設屋蓋支撐系統的,可以不考慮滿堂腳手架。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4.2.4規定:“措施項目清單應根據拟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列項。其中:(1)單價措施項目清單應結合施工方案列出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
鋼結構廠房主要承重構件是鋼柱、鋼梁、鋼結構基礎、鋼屋架、鋼屋蓋和鋼牆體等,廣泛用于工廠、倉庫、辦公樓、體育館、飛機庫等。鋼柱一般采用H型鋼或C型鋼(通常用角鋼把兩根C型鋼連接);鋼主梁一般采用C型鋼和H型鋼;側撐梁通常采用C型鋼或槽鋼;瓦分兩種:一種是單片瓦(彩鋼瓦),另一種是複合闆(聚苯乙烯泡沫闆、岩棉闆、聚氨酯闆)。鋼結構工程的質量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材質和焊接、塗裝、下料;裝配。鋼柱、鋼梁(屋面主梁與側撐梁、吊車梁)、鋼檩條(屋面和牆體)、鋼屋蓋和牆面以及屋架上弦直拉杆、斜拉杆、隅撐等,可以依托鋼構架和可移動升降腳手架完成,但有吊頂要求的,其輕鋼龍骨連接件、固定結構等,仍需要滿堂腳手架配合施工。在鋼結構拼裝中,鋼柱與鋼結構基礎以地腳螺栓、鋼柱與鋼屋面主梁以高強螺栓進行錨固,其他鋼構件主要通過焊接完成。屋蓋支撐體系一般由橫向水平支撐、縱向水平支撐、垂直支撐和系杆等組成,可根據鋼結構形式、跨度大小、廠房高度、吊車噸位和建築物所在地區的抗震設防要求等設置支撐體系。常用的鋼支撐材料有角鋼、圓鋼、槽鋼或方管、圓管等。在這分享造價培訓提供的一個下載造價信息方法,百度 “ 貢獻造價學會 ” 即可,告别找信息價的煩惱,急需造價信息又沒辦法拿到的可以先下來用。
綜合
30.單位工程建安造價,與建(構)築物固定資産曆史成本有什麼不同?
兩者的計算角度和口徑完全不同。一個是以單位工程為對象,對工程建安費用進行的成本計算,另一個是以自然數量為對象,按取得時的曆史成本對獨立的固定資産入賬價值進行的計算。
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或建築安裝産品成本是按單位工程或專業工程從工程建安費用項目組成角度進行的計算,隻考慮了形成建築安裝産品實體部分(分部分項工程費)、輔助形成産品實體(措施項目費,不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的費用,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建安工程應當負擔的稅費。應分推計入固定資産成本的工程建設其他費沒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規定:單位工程建安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直接費 管理費 其他管理費 利潤)、措施項目費(單價措施項目費、總價措施項目費和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其他項目費和銷項稅額或應納稅額組成。其中,規費分别計入直接費、企業管理費和其他項目費中。
建(構)築物固定資産的曆史成本是從投資人取得該項資産時實際發生的支出角度考慮的。投資人為取得該項資産時實際發生的、按照規定可以計入固定資産的支出,都可計入固定資産取得時的曆史成本。投資取得的固定資産,以取得該資産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57條規定:“固定資産,是指企業為生産産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币性資産,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第58條規定:“固定資産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計稅基礎:(一)外購的固定資産,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産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産,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産,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産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四)盤盈的固定資産,以同類固定資産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産,以該資産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六)改建的固定資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投标報價
31.為保證合理低價中标,投标報價時,對招标控制價中的人工、材料和機械費應當如何進行調整?
招标控制價中的人工單價,執行所在地區相應專業工程綜合工資單價,在取消了最低工資單價的情況下,原則上不能進行調整;新定額子目人工工日含量是按項計算的,也沒有調整空間。招标控制價中清單綜合單價,主要是通過定額子目組價方式确定的。材料單價主要采用招标控制價編制時所在地區發布的預算價。預算價相對實際工程采購單價,主要材料(鋼筋、砂、石、水泥等)有3%~5%的下調空間,其他材料有10%~15%的下浮空間;材料含量也是按标準施工工藝測算的,标準工藝沒有考慮施工水平提高而獲得的節約,也可以适當進行下浮。施工機械費與定額水平相差不大,但提高機械化程度和機械使用率,也可降低消耗量。這部分費用下浮空間很小,可以不下浮。管理費和利潤,可以作為下浮的重點,管理費可下浮30%~50%,利潤可下浮60%~80%,但不能将費率設置為零星。完全不計管理費和利潤涉嫌低于成本競标。建安工程造價中的企業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關鍵崗位人員工資)、勞動保護費、材料檢驗試驗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稅金及附加(包括維護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投标費用等。這些都是必須發生的費用。利潤是毛利。在會計核算上,毛利等于不含稅銷售收入減不含稅銷售成本。利潤總額等于毛利減期間費用(包括企業管理費、銷售費用和财務費用)。從理論上講,建安工程造價中的企業管理費應該相當于車間制造費用。模闆工程費、腳手架工程費、垂直運輸費和超高增加費,下浮空間較大,可在25%~35%之間。周轉材料(模闆、腳手架等),消耗量沒有考慮降低損耗率數和提高周轉次數的節約空間。垂直運輸費和超高增加費考慮了高度增加而産生的費用,沒有考慮利用已有設施設備而節約的費用,實際利用低于按預算标準測算的工程數量。
工程結算
32.某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按照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結算,建設單位提出對合同協議書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的内容,另行提出了承包人不能接受的新要求,緻使工程結算陷入停滞。對此,應該如何處理?
《示範文本》包括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者相輔相成,相互補充,是行政規章規定應當執行的标準。凡合同協議書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的内容,除合同協議書和專用合同條款有事先約定外,應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但協商一緻的情形除外。通用合同條款具有法定效力。承包人可主動與建設單位溝通,若建設單位仍不接受,可按合同約定的争議方式進行處理。
《<标準施工招标資格預審文件>和<标準施工招标文件>試行規定》(國家發改委、财政部、建設部等9部(委、局)2007年第56号部長令)第二條規定:“本《标準文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試行。”第五條規定:“行業标準施工招标文件和試點項目招标人編制的施工招标資格預審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應不加修改地引用《标準施工招标資格預審文件》中的‘申請人須知’(申請人須知前附表除外)、‘資格審查辦法’(資格審查辦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準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須知’(投标人須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評标辦法’評标辦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條款’。《标準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參考。”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21-0201)1.5規定,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說明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1)合同協議書;(2)中标通知書(假如有);(3)投标函及其附錄(假如有));(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條款;(6)技術标準和要求;(7)圖紙;(8)已标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9)其他合同文件。
招标控制價
33.某項目,招标人要求施工圖預算及招标控制價不計不可預見費。這一做法對嗎?
不對。施工圖預算及招标控制價必須計取不可預見費。工程建造主要是在自然條件和特定的社會條件下進行的,而自然條件和特定的社會條件具有不可預見性,施工過程中不可能沒有工程變更以及索賠、現場簽證等,也不可能不發生合同價款調整。
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2.0.18規定:“暫列金額 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确認等的費用。”“附錄D 其他相關規定與說明”第一項“單位工程取費相關規定”規定:“總概算中的預備費按工程費用(即建築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和安裝工程費之和)和工程建設其他費兩者之和乘以規定的費率計算,其中基本預備費和價差預備費分别按 5%計取”。“附錄D 其他相關規定與說明”第二項“工程費用相關規定”第6目規定:“暫列金額應根據工程特點按有關規定估算,但不應超過分部分項工程費的15%。”“E.24:暫列金額明細表”列舉的暫列金額包括不可預見費和工程檢測費兩項,其表注要求:“此表由招标人填寫,若不能詳列,也可隻列暫列金額總額”。
其他項目費
34.某項目招标控制價,把室外照明工程、給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綠化工程等列為暫估價項目。這一做法合理嗎?
不合理。招标時不能确定價格,一般是由沒有進行相應工程設計引起的。應該進行工程設計而不是設計,是發包人或委托人的主觀行為。暫估價項目有三個特征:必然發生;暫時不能确定價格;暫時不能确定價格是客觀條件引起的。室外照明工程、給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綠化工程等,為普通工程,工程做法簡單,專業要求不高,材料價格公開透明,簽訂合同時隻要進行工程設計,就可以計算工程量及價格。暫估價項目應區分不同材料、專業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估算,列出明細表及其所包括的内容、單價、數量等。
暫估價是《<标準施工招标資格預審文件>和<标準施工招标文件>試行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财政部、建設部等9部、委、局令2007年第56号)新增術語。《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因此增加了暫估價的相關規定。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2.0.19規定,“暫估價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在施工過程中必然發生,但在工程合同簽訂時暫不能确定價格的材料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包括材料暫估價、專業工程暫估價、分部分項工程暫估價。”
其他項目費
35.某項目,沒有由發包人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需要總承包人參與協調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卻在工程總承包費用項目中列示了工程總承包服務費。這一做法合理嗎?
不合理。由發包人直接發包的項目及需要總承包方參與協調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是計取工程總承包費的前提與基礎。若沒有由發包人直接發包的項目及需要總承包方參與協調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不能計取工程總承包費。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2.0.21規定:“總承包服務費是指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施工圖紙會審交底,相關單位及周邊環境的協調管理,相關施工項目的銜接協調、隐蔽工程及疑難問題的研究處理,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的相關竣工驗收,技術經濟資料的歸口管理等一系列由施工到竣工驗收過程中招标人與分包人的工作都應由總包單位參與協調管理的支出費用。”“附錄D 其他相關規定與說明”第二項“工程費用相關規定”第10目規定:“總承包服務費應根據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在其他項目清單中計取,該費用由發包人向總承包人支付并計入工程造價。其中,專業工程服務費可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2%計算。”
其他項目費
36.某項目,工程竣工結算文件計算了工程配套費。問其原因,是對工程總承包範圍内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而計算的分包單位利用總包單位腳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等所發生的費用。這一做法合理嗎?
不合理。工程造價費用項目組成中沒有工程配套費的列項。2020《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20〕56号)規定:“工程配套費是指在建設單位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中,專業工程分包單位利用總包單位腳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等所發生的費用,應由專業工程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自行協商,并由分包單位支付給總承包單位,不應在各階段工程造價列項。工程配套費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為計算基礎:空調專業3%,其他專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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