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翻譯法:翻譯法也叫語法翻譯法,是中世紀歐洲人學習希臘文和拉丁文所采用的方法。在課堂裡,教師借助語法進行教學,認為背誦語法規則是學習外語的捷徑。
2、 直接法:直接法産生于19世紀後半葉,當時歐洲一些語言學家和語言教師深感翻譯法滞後于外語教學,便發起了一場教學改革運動,直接法便應運而生。它的主要特點是強調直接學習外語和直接應用外語,使學生能真正掌握外語,強調口語和語音教學,注重實踐練習,培養語言習慣。
3、 聽說法:聽說法也叫句型教學法。其特點是新課内容以會話形式展開。用模仿、記憶、重複等方式學習,語言結構按序排列,依次教學。
4、 認知法:認知法産生于60年代,是依據布魯納的知識結構論,喬姆斯基的轉換生成語法提出的。其特點是: 通過系統的、有目的講解和練習,使學生獲得一定的語言能力。在教學中,利用學生自身的母語知識,與所學外語進行對比,幫助他們理解和掌握語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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