鐮倉幕府是在12世紀末期的治承·壽永之亂(1180—1185,即“源平戰争”或“源平合戰”)中誕生的軍事政權。這個政權最初是以武士貴族源賴朝為首,由一群關東(今東京、神奈川及其周邊地區)鄉野武士團所組成的割據勢力,随着戰争進程的演變,逐漸從“叛軍”升級為朝廷認可的合法軍事機構,将權傾朝野的平氏政權打倒。源賴朝被朝廷封為右近衛大将,位列公卿。
這樣一來,源賴朝創立的鐮倉幕府就同時具有了兩個截然不同的屬性:第一,它是接受朝廷領導,為朝廷承擔軍事、警察職權的軍事機構;第二,它又是一個有着極強割據性質的關東地方政權。
鐮倉幕府的誕生,使日本的國家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日本列島上同時出現了兩個相隔千裡的權力中心。作為武士統轄者的鐮倉幕府,實際上并不等同于國家政權,而是國家政權的一部分。所以将鐮倉時代簡單地描述為“武士時代”“幕府時代”是錯誤的。弄清楚武家和公家、幕府和朝廷各自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是理解日本中世國家的關鍵點。
幕府的最高領導人叫作“征夷大将軍”,簡稱将軍,但這個官職是源賴朝創建幕府多年後才獲得的。與将軍結成主從關系的武士是“禦家人”,即将軍的直屬家臣。在治承·壽永之亂之際,鐮倉幕府沒收敵方勢力的領地,贈予己方的禦家人,任命他們為“地頭”。地頭的概念理解起來有些複雜。地頭并不是土地(莊園、公領)的所有者,而僅是土地上一部分權益的持有者。
這裡所說的沒收“敵方勢力的領地”,并不是一整塊可供其完全支配的土地,而是指對方在這塊土地上擁有的某項權益,譬如他擔任的某某莊園的下司(莊園管理官)或者某某公領的郡司、鄉司職務。擔任了某某下司、某某郡司或鄉司,意味着能從這片土地上獲得一部分收益權,土地的所有權仍掌握在莊園、公領的上級領主手中。
原則上,有權任命下司、郡司或鄉司職務的是這些上級領主。但鐮倉幕府實際上打破了這一原則,在戰争中擅自沒收敵方領地(也就是這些職務和附帶的收益權),分給為自己打仗的禦家人。然後,幕府将自己的禦家人強行擔任的下司、郡司或鄉司職務統一改了個名字—地頭。
從今往後,這些土地上的地頭就由幕府來任免了,上級領主不能插手。被任命為地頭的禦家人為幕府服務,掌握這塊土地的租稅征收權和治安管理權,同時為該莊園的上級領主(公家貴族、大寺院、大神社)做事,充當莊園管理官。這對禦家人來說已經是很大的利益了,而且,禦家人還有幕府這個強力機構作為後台。
不過,有一點需要提醒,在整個日本列島内部,幕府沒有資格設置地頭的莊園、公領,還有很多很多。
好比說,原本戶主是攝關家、天皇家、大寺社,因為手底下房子太多,本來請了信得過的人幫他收租,結果沒想到遇到鐮倉幕府這麼個不講理的,把原來收租的人趕走,自己做了這些房子的二房東,逼戶主和他簽了承租協議,再把房子一間間地群租給手下的禦家人們。但房産證上到底還是攝關、天皇、寺社的名字,租金收起來後,大頭總還是要給戶主交上去的。但戶主畢竟家大業大,幕府充其量隻是找借口把那些有過節的收租人趕走,戶主手裡還有不少房子是沒被幕府染指的。
在戰争過程中,幕府為了适應大規模作戰的需要,又在各地設立了總追捕使(後來改稱“守護”)。這時的守護并不是後世(室町時代、戰國時代)那種世襲的地方軍政長官,而是由幕府直接任命的非世襲職務,是一定區域内禦家人的軍事指揮官,也是代表幕府行使執法權的地方派出機構。鐮倉幕府一開始帶有濃厚的關東地方政權的屬性,但随着幕府禦家人的領地向全國各地擴散,幕府發展成為一個全國性的軍事機構。但即便如此,幕府也并未獲得在日本列島所有土地上執法的權力。
鐮倉幕府是一個特殊的機構,幕府崛起并沒有取代京都的朝廷。除承久之亂(1221)的短暫對立之外,鐮倉幕府與朝廷處于相互協作的較為友好的關系。源賴朝曾自诩為“朝大将軍”,以朝廷大将軍的身份庇護公家政權。因而打倒、消滅公家朝廷的念頭,幕府幾乎是一點兒也沒有的。關于這種特殊的關系,日本曆史學界有兩種代表學說來描述。一種叫作“權門體制論”,認為武家和公家都是國家統治機構的組成部分,再加上大寺院和大神社組成的“寺社勢力”,三者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共同執掌國政,組成國家的權力機構。
幕府類似于軍委會,是掌握軍事、治安管理權的暴力機關。天皇依舊高高站在雲端,是掌握神祇祭祀權、官職授予權的唯一“國王”。上皇作為國王的“後見”(監護、輔佐)代行政務,寺社“護持”國王,幕府“守護”國王,各司其職,互相協作。朝廷舉行即位、宗教儀式或大規模工程時,幕府在其号令下積極協助。朝廷仍是唯一的中央政府,與幕府可以說是特殊的上下級關系。另一種觀點則叫作“東國國家論”或“二元王權論”,認為幕府與朝廷是兩個各自獨立的政權,天皇與将軍都是“國王”。這樣的話,朝廷與幕府的關系就像國與國的外交。
由于京都朝廷和鐮倉幕府相隔很遠,今天哪怕是乘坐高鐵(新幹線)加轉車也得花三個小時,維持兩者之間的政務溝通其實是件頗為麻煩的事情。為此,雙方都設立了便于二者溝通聯絡的機構。朝廷設有“關東申次”一職,也就是關東聯絡官;幕府則在京都常設“六波羅探題”,即“幕府駐京辦事處”。
朝廷有事之時,就按照朝廷—關東申次—六波羅探題—鐮倉的路徑傳遞信息。另外,在源氏将軍三代而亡以後,幕府從朝廷中迎來藤原攝關家的子弟或親王做将軍,這麼一來,将軍本人也就成了朝廷在鐮倉的代表。這讓朝廷與幕府的關系結合得更為緊密了。
一般來說,鐮倉幕府本身對朝廷的事務是比較消極的,不幹涉,也不願意主動介入。這種狀态在應對“蒙古襲來”時其實是很不利的。對未設地頭的莊園,幕府沒有執法權。至于那些和幕府屬下的地頭、禦家人無關的事務,幕府原本也沒有興趣插一腳。甚至即便在地頭和貴族莊園領主發生沖突之時,幕府也盡可能地保持中立的“第三方”立場,而非偏袒自己的屬下。
幕府在京都設立六波羅探題以後,朝廷逐步依賴六波羅的武裝力量解決寺社糾紛等疑難問題。當“蒙古襲來”的陰雲逼近之時,幕府第一時間向朝廷通報了情況,而後雙方共同在“異國降伏祈禱”等方面協作應對。“蒙古襲來”以後,到了鐮倉時代後期,随着鐮倉幕府權限擴大,朝廷便進一步依靠幕府的力量。
以上内容節選自康昊著《神風與銅錢:海島日本遭遇世界帝國1268——1368》(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9月)一書,題目為編者所拟,感謝光啟書局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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