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交房租首先是對承租人進行催告,催告後經過合理期限仍不履行義務的可以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義務,如果承租人繼續不履行義務,出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财産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财産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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