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勞動争議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所需材料如下:
《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别、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