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能夠協商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主張孩子撫養權,法院會根據優于孩子成長為原則和你們雙方的具體情況考慮判令。
如孩子未滿2周歲的一般判令給母親;如孩子長期跟随一方共同生活的則一般會判令給該方;孩子年滿10周歲的,一般會考慮孩子的選擇。如有證據證明該方不利于孩子成長的除外。
一般的離婚程序,先由雙方協商,如果離婚财産分割、孩子撫養權、撫養費等協商一緻的,雙方簽訂離婚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一份遞交婚姻登記機關并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協商不成的,一方可向另一方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内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