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全損:指保險标的在發生保險事故後發生滅失,或者受到嚴重損壞完全失去原有形體、效用,或者不能再歸被保險人擁有,不再有任何商業價值。發生實際全損時,被保險人無需辦理任何法律手續即可向保險人請求按保險金額獲得全部賠償。
推定全損:指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受損貨物殘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複、續運至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其抵達目的地的價值時,視為已經全損。保險标的受損後并未完全喪失,是可以修複或可以收回的,但所花的費用将超過獲救後保險标的的價值,在此情況下,保險公司放棄努力,給予被保險人以保險金額的全部賠償即為推定全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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