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句出自于《春秋公羊傳》,釋義:魯莊公登到壇上,曹判手持長劍跟随着他。
《春秋公羊傳》是儒家經典之一,上起魯隐公元年,止于魯哀公十四年,與《春秋》起訖時間相同。相傳其作者為子夏的弟子,戰國時齊人公羊高。起初隻是口說流傳,西漢景帝時,傳至玄孫公羊壽,由公羊壽與胡毋生一起将《春秋公羊傳》著于竹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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