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在校學生如果有工作的話,一般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如果沒有工作的話,是不存在誤工賠償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的賠償标準為: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确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确定。受害人因傷緻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