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集體土地使用者的姓名的方式是:先向房管所申請辦理該房子的房屋所有權證,并變更到自己名下,再持變更後的房産證到鄉鎮國土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确認所有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