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用拖拉機、收割機和手扶拖拉機專用輪胎不征收消費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6号)規定,農用拖拉機、收割機和手扶拖拉機專用輪胎不屬于《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征消費稅的“汽車輪胎”範圍,不征收消費稅。本公告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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