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産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2、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3、年折舊額=(固定資産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4、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5、月折舊額=(固定資産原值-預計淨殘值)× 月折舊率;
6、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固定資産折舊,體現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