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利用14天無理由退貨嗎?網購已盛行多年,近兩年由于疫情等原因,網上直播帶貨也越來越火爆對經常從網上買東西的各位來說,“7天無理由退貨”并不陌生但是你真的了解“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嗎?,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能利用14天無理由退貨嗎?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網購已盛行多年,近兩年由于疫情等原因,網上直播帶貨也越來越火爆。對經常從網上買東西的各位來說,“7天無理由退貨”并不陌生。但是你真的了解“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嗎?
首先,所有的商品都可以适用“7天無理由退貨”嗎?
當然不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網購商品自消費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是,下列商品除外:1、消費者定作的;2、鮮活易腐的;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交付的報紙、期刊。除此以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可見,法律上對于可适用無理由退貨規則的商品是有具體規定的。
其次,“7天”從何時開始起算?
法律規定“自消費者收到商品之日”開始計算。那麼問題又來了,如何界定“收到商品”。當前各個小區都有快遞代收點或者快遞櫃,很多快遞員直接将快遞放到快遞代收點或者快遞櫃中,這是否屬于消費者“收到商品”呢?
根據《民法典》規定,采用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時,應當提示收貨人當面查驗;交由他人代收的,應當經收貨人同意。由此可見,放在快遞代收點或者快遞櫃中,是否屬于已向消費者交付,取決于收件人是否同意。如果收件人同意,那麼從快遞站或者快遞櫃簽收之日起計算7天,而如果未經收件人同意的,則以收件人實際簽收之日起計算。
最後,運費由誰來擔負?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申請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而對于非因質量問題的退換貨,應由消費者承擔。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者從網上購買包郵産品,因個人原因導緻的退換貨,如尺碼不合适、顔色不喜歡等,經營者無需承擔來回運費,僅需承擔首次郵寄給消費者的運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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