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立春的日期是2月1日。
2、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首,又名立春節、正月節、歲節、改歲、歲旦等。立,是“開始”之意;春,代表着溫暖、生長。廿四節氣最初是依據“鬥轉星移”制定,當北鬥七星的鬥柄指向寅位時為立春。
3、現行的廿四節氣是依據“太陽黃經”劃分,當太陽到達黃經315°時為立春,于每年公曆2月3-5日交節。幹支紀元,以寅月為春正、立春為歲首,立春乃萬物起始、一切更生之義也,意味着新的一個輪回已開啟。
4、立春與立夏、立秋、立冬一樣,反映着季節的更替,立春标示着萬物閉藏的冬季已過去,開始進入風和日暖、萬物生長的春季。立春正是陽氣初生之時,萬物至此,漸次複蘇。時至立春,在北回歸線及其以南一帶,可明顯感覺到早春的氣息。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南北跨度大,各地的氣候相差懸殊,“立春”的具體節律意義并不适用于全國各地,對于很多地區來講隻是一種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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