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勞動仲裁是律師的一項業務範圍。是否聘請律師,取決你對法律的了解程度和你的經濟條件。
根據《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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