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選舉确定候選人數可根據以下公式計算:候選人數=應選人數+應選人數×差額比例。最終結果非整數時不可采用四舍五入法,而應采用“進一法”。例如“候選人數”最終值為“1.2”時,應确立2位候選人。差額比例不應少于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産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第七條規定,選舉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産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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