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保護範圍,是指專利權效力所及的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和技術幅度。
專利法保護發明創造的範圍主要以申請專利時的權利要求書為依據。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0條規定,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簡要地表達請求保護的範圍。因此在認定專利權保護範圍時,首先是以權利要求書的内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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