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兼顧“疏通”和“堵截”兩個方法:
1、“堵截”的方法:解決行人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而執法人員從嚴懲治闖紅燈人員,問題就可相應解決;
2、“疏通”的方法:解決紅綠燈設置不合理的因素;
3、建議在解決方案中考慮“中國式過馬路”本身的合理因素,采用自動和人工變燈結合的方法。即:行人達一定數量,可以人工(按鈕)變燈,這樣就不會出現闖紅燈的情況了;
4、為了限制可能的頻繁變燈,可以規定變燈的最小間隔,在這個間隔内不允許再次變燈。這樣既有靈活性,又避免了随意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