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嫡長子繼承制”,國人不管是誰,大概都能扯出個一二三來,作為封建宗法制度的最基本原則,衆所周知,他的承襲順序就是:①嫡子、②嫡孫、③嫡子同母弟、④庶子、⑤嫡孫同母弟、⑥庶孫。
就像嫡庶神教們創造出原配比繼妻高貴、庶女隻能嫁庶子的謠言一樣,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嫡長子繼承制”也被别有用心者歪歪成“嫡長房繼承制”,有些人還大言不慚的給路人搞僞科普。
這種僞科普歸納起來大概有三點:
其一,所謂宗法制,就是輪完嫡長子的子孫,才輪到嫡次子及其子孫,然後才是三子及其子孫;長子絕嗣了才輪到次子,如果長子、長孫都死了,但長孫生有長曾孫,長曾孫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其二,所謂兄終弟及,就是指兄長這一支絕後了,才能弟及,而不是兄長本人亡故就弟及。
其三,所謂嫡庶,同父才分嫡庶,嫡長子的諸子不論嫡庶,都優于父親的其他兒子,嫡長子隻要沒絕嗣,繼承權就輪不到父親的餘子。通俗點說就是,嫡長子的庶子,也比嫡長子母弟嫡次子高貴。
這三條“僞科普”看着雷人不?反正我看到時,真的是囧了個囧,這得多“博覽群書”才能如此張口就來?就不怕引人嗤笑?
但凡有點曆史基礎的人,都說不出這樣的鬼話,曆史上那些搞兄終弟及的,比如立弟弟劉乂為皇太弟的劉聰、立弟弟李景遂為皇太弟的李璟、立弟弟馬希廣為繼承人的馬希範等等等,遇到這種“僞科普”恐怕都是一臉懵逼。
衆所周知,古代的繼承制度大緻分為三種,第一是傳子,第二是傳弟,第三是過繼,即所謂的“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和“小宗入繼大宗”。過繼是傳子的衍生品,屬于傳子的大範疇,故本文略過。
什麼叫“父死子繼”呢?就是父親死了,傳位給兒子(包括過繼的嗣子)。這個例子太多了,誰都知道不用再舉例。
什麼叫“兄終弟及”呢?就是哥哥死了,越過兒子不傳位,而是傳給弟弟。這個再舉幾個先秦前的例子。
夏朝的不降,放棄兒子孔甲不立,傳位給弟弟扃(jiong),扃死後卻傳位給自己兒子廑(jin),不降的兒子孔甲,就把堂弟廑幹掉奪位。
商朝的祖辛,傳給弟弟沃甲,沃甲傳給哥哥祖辛的兒子祖丁,祖丁又傳給叔叔沃甲的兒子南庚,南庚再傳給堂哥祖丁的兒子陽甲。
吳國的諸樊,廢子傳弟餘祭,餘祭又廢子傳弟夷昧,夷昧繼續廢子傳弟季紮,可季紮拒不接受,于是,夷昧的兒子王僚才即位,但老大哥諸樊的兒子阖闾(he,lv)就不願意了,磨刀霍霍向堂弟。
宋國的宣公,也是廢子傳弟給穆公,穆公又放逐兒子傳給侄子殇公,穆公的兒子莊公也不願意啊,最後幹掉堂兄弟殇公自立。
從上面簡單的幾個例子看,搞兄終弟及的不降、祖辛、諸樊、宋宣公,可都沒有絕嗣,他們都是放棄兒子,傳位給弟弟。
可知所謂“兄終弟及”,就是哥哥傳位給弟弟,可不是因為無子絕嗣,才讓弟弟上位的,而網絡上被别有用心者傳播的“兄長絕嗣才能傳弟”的兄終弟及,就是毫無根據的胡說八道。
“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這兩種形态,是源自夏朝和商朝,夏朝是以傳子為主、傳弟為輔,商朝則是傳弟為主、傳子為輔。
而人人皆知的“嫡長子繼承制”,則是源自西周建國後,周人在夏、商兩代實踐的基礎上,排除掉不穩定的傳弟制度,确立嚴格的、重視嫡庶的傳子制度,從問世到明清,曆經千年,“百王而不易”。
那麼,“嫡長子繼承制”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呢?真的像僞科普所說的那樣、嫡長子一系不分嫡庶在繼承權面前都優先嗎?
非也!
所謂“嫡長子”,從狹義上講,他隻是指嫡妻所生的長子一個人;從廣義上講,他則包含了嫡妻所生的長子,和側室所生的長子(最年長者)兩個人。
“嫡長子繼承制”就是優先立嫡妻所生的長子,即嫡子;沒有嫡子的情況下,就立側室所生的最年長者,或者生母地位最貴者,就是俗話說的“無嫡立長(立貴)”。
也就是說,嫡長子繼承制的本質就是“生而有之”,你隻要會投胎,投生為嫡子或者庶長子,無所謂你是否有賢德,就可以成為父親的繼承人。
因為皇位繼承大多數時候并不是為了選擇一個最賢德、最有能力的繼承人,而是選擇最有利于穩定的繼承人,以确保皇位代代順利相傳,如王國維所言“故衡利而取重,絜(xie)害而取輕”也。
所以說,嫡長子繼承制的基本原則就是:
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春秋公羊傳》》)
以及:
太子死,有母弟則立之,無則長立。年鈞擇賢,義鈞則蔔,古之道也。又曰:王後無嫡,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蔔。(《春秋左氏傳》)
也就是說,完整的嫡長子繼承制,包含了嫡子、嫡子母弟、庶子之最貴或者最長者,利用嫡、或長的先天條件,把繼承人的候選範圍縮小到最低點,更大程度上的減少骨肉相殘的争端,保證王朝傳承的穩定性。
但是,在先秦前就已經形成的嫡長子繼承制,由于各種原因,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皇位傳承還是往往依據君主本人的好惡,或者局勢的選擇,經常會出現篡弑亂嗣的現象,即便秦朝統一後,嫡長子繼承制也沒有得到良好的執行。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由于政權更叠頻頻,殷制的傳弟制度重新複興,和周制的傳子制度并行,被譽為古禮的嫡長子繼承制,實施的機會就更少了,君主多數都是憑拳頭上位。
北齊天保年間,定五等爵邑的承襲順序為:①嫡子,②嫡孫,③嫡子弟,④嫡孫弟。
這個順序顯然是把嫡長子繼承制中、排列第四的庶長子和排列第六的庶長孫給踢出來,北齊人為何如此操作呢?
這并不是北齊有多麼重視嫡庶,而是因為天子高洋家的具體情況,才不得已而為之。
高洋的母親婁昭君生有六個兒子,分别是老大高澄,老二高洋,老六高演,老八高淯,老九高湛,老十二高濟。
按嫡長子繼承制,老父親高歡立高澄為繼承人,在高澄遇刺後,身為母弟的高洋越過侄子上位,據說他也曾在傳子和傳弟之間糾結。
如果傳弟,按照繼承順位,身為嫡子高澄母弟的高洋,就該傳位給父親的庶長子老三高浚,即便高洋殺死高浚,也還有老四高淹和老五高浟在老六母弟高演的前面。
所以,天保年間在制定承襲順序時,臣子們自然要顧及到皇帝家的具體情況,把大臣家的庶支繼承權也給排除掉,以此保證嫡系的利益。
時任國子博士的刁柔,對制定的新承襲順序并不贊成,他提出繼承制的順位應該是:①嫡子,②嫡孫,③嫡曾孫。
在刁柔的順序中,不但沒有庶支,甚至嫡子母弟也被他排除掉,顯然,刁柔的觀點是:繼承權應該在嫡長子孫一系傳承,不應該由旁支的嫡子母弟承襲。
他的新穎觀點并沒有被皇帝采納,盡管他的觀點對當時的皇帝更有利,北齊的繼承順序依舊是①嫡子、②嫡孫、③嫡子弟、④嫡孫弟。
為什麼刁柔的建議不被采納呢?
其實原因非常簡單,就是因為嫡子、嫡孫常見,而嫡曾孫并不常見,所以,以嫡子、嫡孫、嫡曾孫的順位傳承,是不太可能實現的,更多時候是連嫡孫都沒有,隻能由嫡子母弟上。
不過,刁柔的觀點,在後來的大明朝,就被納入藩王繼承順序,因為老朱家實在是太能生了,己身不但能見到孫子輩,還能見到曾孫輩,甚至玄孫輩,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北齊制定的全是嫡系承襲的順序也沒有産生多大影響,就随着滅亡飛灰湮滅,同時期的北周以及之後的隋朝,都還是嚴格按照傳統的嫡長子繼承制順序來實施。
時間來到唐朝,傳統的嫡長子繼承制承襲順序,就被明确寫入律法,後來又被宋朝沿襲,順序依次為:①嫡子、②嫡孫、③嫡子同母弟、④庶子、⑤嫡孫同母弟、⑥庶孫。
「疏」議曰:依令:「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孫承嫡者傳襲。無嫡子,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曾、玄以下準此。」(《唐律疏議》卷四)
依令: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孫承嫡者傳襲。無嫡子,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曾玄以下準此(《宋刑統》卷四)
在唐朝把嫡長子繼承制順序正式立法之前,嫡孫的繼承權,其實并不顯著,嫡子死在太子位上之後,新的繼承人選誰,還在于老父親的抉擇。
秦之後、唐之前,隻有兩例嫡孫在父親亡故後得立太孫:一個是南齊文惠太子蕭長懋的兒子蕭昭業,一個是北魏景穆太子拓跋晃的兒子拓跋濬。
蕭長懋死後,他爹蕭赜在嫡孫和嫡次子之間糾結一下,就立嫡孫蕭昭業為皇太孫;而拓跋晃死後,他爹拓跋焘直接就封長孫拓跋濬為高陽王,沒過幾天在大臣的提醒下,世嫡皇孫不宜在藩,就取消王封,以示拓跋濬的太孫地位。
但在唐之前,撇開太子之子,去選擇太子母弟做繼承人的帝王則更多:
①太子死後,明确有兒子卻不得立的就有二位,即東吳宣太子孫登的兒子孫英、南梁昭明太子蕭統的兒子蕭歡。
孫登死後,他爹孫權連猶豫都沒有,就另立老三孫和為太子,老二孫慮早亡;蕭統死後,他爹蕭衍也在嫡孫和太子母弟之間糾結了一番,最終選擇立次子蕭綱為新太子,但對蕭統的兒子們又給予各種特權做補償,為以後的混亂埋下不少隐患。
②而太子亡故後,不确定是否有兒子、當爹的就直接立太子弟弟為繼承人的,也有五例:
前秦獻哀太子苻苌早亡,其父苻健就立苻苌的母弟苻生為新太子;
前燕獻懷太子慕容晔早亡,其父慕容俊也立慕容晔的母弟慕容暐為新太子;
北涼太子沮渠政德戰死,其父沮渠蒙遜改立二兒子沮渠興國為太子,興國又死,蒙遜又立興國的母弟沮渠菩提;
西涼世子李譚早亡,其父李暠改立次子李歆為世子;
北燕太子馮永早亡,其父馮跋又立次子馮翼為太子。
從上面這些實際例子可以看出,嫡長子繼承制雖然被實施,但嫡孫的繼承權在多數時候都會被無視,皇帝們在選擇繼承人時,更容易優先自己的兒子,而不是孫子,當然,亂世立長君也是原因之一。
到唐、宋兩朝明确立法後,嫡孫的地位才日漸重要,哪怕是太子早亡了,皇帝也會優先考慮太子的嫡長子、自己的嫡孫。
如金國宣孝太子完顔允恭在亡故後,其父金世宗完顔雍,就立太子的嫡長子完顔璟為皇太孫,即金章宗。
莊獻太子完顔守忠在死後,其父金宣宗完顔珣,也立他的獨子完顔铿為繼承人,即沖懷皇太孫。
還有明朝的懿文太子朱标,在病死後,其父明太祖朱元璋,就立事實上的嫡長孫朱允炆為皇太孫,即明惠宗。
金世宗、金宣宗、明太祖,這三位皇帝都是嚴格遵守古禮——嫡長子繼承制,所以在嫡子亡故後,選擇嫡孫做繼承人。
在這樣遵紀守法的大環境下,太子病亡後、嫡孫不得立的情況,就成為少數,唐朝之後僅南宋一例。
就是莊文太子趙愭(qi)的兒子趙挻(shan),趙愭死後,其父宋孝宗趙眘(shen),舍棄年幼的嫡長孫趙挻,又越過嫡次子魏王趙恺,立嫡三子趙惇為皇太子,即宋光宗。
除了上面兩種情況,還有就是太子病死或者夭折,沒有兒子,繼承人自然要按順位往下排,就輪到母弟或者庶長子:
比如唐朝的孝敬皇帝李弘,死後無子,其父高宗李治,就另立李弘的母弟李賢,即章懷太子。
南唐的文獻太子李弘冀,也是早亡,其父元宗李璟,就另立李弘冀的母弟李從嘉,即後主李煜。
吳越孝獻世子錢弘僔(老五)病死後無子,其父文穆王錢元瓘就立老六錢弘佐,即忠獻王。
還有西夏的開國太子嵬名甯明,修仙修死了,沒兒子,母弟甯令哥就成為新太子。
明朝的悼恭太子朱佑極,四歲夭折,其父明憲宗朱見深,後來就立事實上的庶長子朱佑樘為太子,即明孝宗。
通過以上事例可知,這些王朝的皇帝在選擇繼承人時,基本都是遵循嫡長子繼承制的順序來的。
當然,也有例外,唐憲宗李純就是個特殊的存在,他的嫡妻郭氏,是祖父德宗李适給選擇的,郭氏出身名門,從廣陵王妃再到太子妃,還生育第三子李恒和第六子李悟,但憲宗即位後,卻不立有兒子的嫡妻郭氏為皇後,隻給了個貴妃的頭銜。
在立儲時,憲宗又枉顧宗法制度和大臣的勸谏,堅持廢嫡立庶,以庶長子李甯為太子,即惠昭太子。
不幸的是,李甯不久後就早亡了,憲宗還想立庶次子澧王李恽(yun)為新太子,這次他沒有成功,最終不得不立老三李恒為太子,即唐穆宗。
通過唐憲宗立儲,就可以看出嫡長子繼承制度的虛弱性,根據母親身份确定地位的嫡長子們,在擁有至高無上權利的皇帝老子面前,宗法制賦予他們的合法權益照樣會形同虛設。
當然,作為封建之主的皇帝,還是要維護宗法制度的,不可能都是不守法的混不吝,像唐高宗李治、明成祖朱棣,他們甚至在皇太子在位的情況下,就明确确立嫡孫的皇太孫地位。
但按照禮法,李治和朱棣同樣是違禮的,為什麼呢?
因為“禮記有嫡子無嫡孫”,嫡子就是冢子,“冢子,身之副也”,“家無二主,亦無二副”,意思就是說,有太子在位時,是不能再立皇太孫的,那樣會導緻有兩個副主出現,是違禮的。
唐高宗李治為了給太子李顯增加政治籌碼,因此在嫡孫李重照(即李重潤)滿月後,就提出要立皇太孫,大臣勸谏他說沒有這樣的前例,李治就說“自我作古”,遂立李重照為皇太孫。
後來明成祖朱棣為了标榜自己的正統性,也把世嫡皇孫朱瞻基立為皇太孫,因為沒人敢勸谏,還被趙翼諷刺,“舉朝寂然無聲,可見明臣不讀書、不知故事之陋也”。
制度的形成,都是經過實踐驗證的,周人從夏、商兩代傳子和傳弟的各種實例中,發現傳子比傳弟更具備穩定性。
總結了前人的經驗教訓,周人才創立嫡長子繼承制,有了嫡長子繼承制,才有相關的宗法制度和喪服制度,這些都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産物。
在接下來的實踐中,古人又不停地去調整、完善嫡長子制度出現的矛盾和缺陷,所謂的嫡長子繼承順序,就是由此而來。嫡子和庶長子的繼承權來自“無嫡立長”,嫡孫(承重孫)的繼承權則來自喪服制度。
最後,簡述一下嫡長子繼承制:就是有嫡子立嫡子,沒有嫡子就立嫡孫,然後依次是嫡子母弟、庶長子、嫡孫母弟、庶長孫,不要再歪歪什麼長房制了。
嫡子的兒子中,除了承重孫的身份貴重外,其他衆子的地位,都不如嫡子母弟和庶長子,除非嫡子即位了,他兒子們的地位才高過母弟。
所以呢,要捋繼承順序,最關鍵的一點要搞清楚:就是定位要準确!嫡長子繼承制的順序,是建立在嫡長子之父在位的基礎上!要先定位準确了,才能排序準确!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絡侵删。
參考資料:《春秋三傳》等。
透過表象尋找曆史真相,以史為論,訴說個人見解,謝絕脫離人文環境的過度解讀和陰謀論。有喜歡遼夏金元以及宗廟遷祧、後宮八卦的朋友可以關注猴格。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