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規定,最低工資标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揚州市也出台了以下的新的最低工資标準:首先對于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标準為1830元,比2019年增加了110元,增長了6.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為16.5元每小時,比2019年增加了1元,增長了6.45%。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規定:确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标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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