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名詞的特殊用法主要有四種:名詞活用為一般動詞,名詞活用為使動用法的動詞,名詞活用為意動用法的動詞,名詞作狀詞。
一、名詞活用為一般動詞。在古代漢語裡,有一些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詞,往往能活用為一般動詞。就是說,在句子中,它們不再表示人或事物,而是表示與之相聯系的行動,被當做動詞來使用了。例如: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 (《荀子·勸學》)中的“水”,意思是“遊泳”。
名詞活用為一般動詞,有這幾種情況:
1.該名詞的後面跟有名詞或代詞作賓語。如,“驢不勝怒,蹄之。” (柳宗元《黔之驢》)中的“蹄”,意思“用蹄子踢”。
2.該名詞的後面跟有補語。如“沛公軍霸上。” 中的“軍”,意思是“駐軍”。
3.該名詞的前面有能願動詞或副詞,特别是否定副詞,而這個句子又不是判斷句(判斷句名詞謂語前可加否定副詞,如“子非魚”)。如,“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左傳·曹刿論戰》)中的“福”,意思是“賜福”。
4.該名詞的前面有特殊代詞“所”。如,“置人所罾魚腹中。” (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的“罾”,意思是“捕撈”。
5.該名詞用“而”與動詞或動詞短語并列。如,“衣冠而見之。” (《戰國策·馮谖客孟嘗君》)的“衣冠”,意思是“穿好衣服戴好帽子”。
二、名詞活用為使動用法的動詞。
名詞活用為使動用法的動詞,是指名詞活用為對其賓語含有“緻使性”的動詞,表示使其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為這個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可用表使令的兼語式來翻譯。例如:
“先破秦入鹹陽者王之。 ”(司馬遷《史記·鴻門宴》)裡的“王之”是“讓他做王”的意思。
三、名詞活用為意動用法的動詞。名詞活用為意動用法的動詞,是指名詞活用為對其賓語含有“意謂性”的動詞,表示在主觀上把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是這個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可譯為“認為……是……”或“把……當做……”。例如:
1.“稍稍賓客其父。”(王安石《傷仲永》)中的“賓客其父”是“把他的父親當做賓客”。
2.“孟嘗君客我。”(《戰國策·馮谖客孟嘗君》)中的“客我”是“把我看成了客人”。
3.“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複哀後人也。”(杜牧《阿房宮賦》) 中的“鑒之”是“把它當做可借鑒的事情”。
四、名詞作狀語。
在現代漢語裡,隻有表時間、處所的名詞可以作狀語,如“我今天碰見他了”、“他在路上摔倒了”。在古代漢語裡,普通名詞也常常用作狀語,且表達的意義多種多樣。
1. 表示狀态:以作狀語的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某個特征,來比喻謂語動詞所表示動作行為的狀态,可視為一種比喻,譯為“像……一樣”。例如:
“一狼徑去,其一犬坐于前。” (蒲松齡《聊齋志異·狼》)中的“犬坐”意思是“像狗一樣坐着”。
2. 表示态度。以對待作狀語的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态度,來描繪謂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的所持态度,可譯為“把……當做……”或“像對待……一樣”。例如:
“君為我呼入,我得兄事之。”(司馬遷《史記·鴻門宴》)中的“兄事之”是“當做兄長來事奉他”的意思。
3. 表示工具、依據。以作狀語的名詞所表示的事物,來說明謂語動詞表示的動作行為所利用的工具或所憑借的依據,譯為“用(拿)……”或“依據……”。例如:
“叩石墾壤,箕畚運于渤海之尾。”(《列子·愚公移山》)中的“箕畚”表示其修飾動詞所使用的工具,即“用箕畚”。
“失期,法皆斬。”(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 例中的“法”,是表示“斬”的依據,譯為“依據法律”。這是将工具抽象化成為依據的例子。
4. 表示處所、時間。以作狀語的名詞所表示的地點、時間,來說明謂語動詞所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處所、時間,譯為“在(從)……”。例如:
“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裡仁》)中的,“朝”、“夕”表時間,即“在早上”、“在晚上”。
“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斥之。”(司馬遷《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中的“廷”表處所,即“在朝廷上”。
要注意的是,“歲”、“月”、“日”和“時”這幾個時間名詞作狀語,所表示的意義另有不同:
- 當表示動作行為的頻率或經常性時,譯為“每年”、“每月”、“每天”。
- 其中“日”,當表示情況的發展變化時,又譯為“一天天”。
- “時”:或表示“按時”、“到時”,或表示“當時”,皆以句意而定。
另外,現代漢語的名詞一般雖已不再用作狀語,但古代漢語名詞作狀語的現象在現代漢語的成語和一些合成詞中,還多有保留:像表狀态的,有“虎踞龍盤”、“風馳電掣”、“土崩瓦解”、“瓜分”、“蠶食”、“響應”等等;像表工具的,有“刀耕火種”、“口誅筆伐”、“筆耕”、“槍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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