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條件。首次參保對象的條件還是跟過去一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内的、具有本縣戶籍的城鄉居民。
參保流程。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首次參保需攜帶參保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填寫《參保登記表》,選擇繳費檔次。繳費當年或補交相差年限的保險費。由村協辦員将相關材料報鄉(鎮)社保中心,經縣社會保險局複核無誤後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關系。已參保的城鄉居民按上年度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納,并将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到鄉鎮信用社存入個人養老保險(卡)或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戶口本隻是首次參保需要,以後參保居民可攜帶存折選擇異地存款。繳費時間一般為當年的第一、二季度(4月1日——9月30日)。
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于到齡前一月持身份證、戶口本、繳費存折複印件到村(居委會)填寫待遇領取通知表。村(居)委會代辦人員收齊材料後報鄉(鎮)社保中心審核,縣社會保險局複核後,通過信用社進行社會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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