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有: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即公民個人必須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用人單位也必須具備相應的用人權利能力和用人行為能力。
(二)勞動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定必備條款,所載法定和約定條款都須符合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勞動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勞動報酬、終止條件等均不得違反國家的強制性标準。
(三)勞動合同訂立程序合法,即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願、協商一緻等原則,遵守法定的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