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試用期内辭職的話,最好先跟公司協商,協商一緻的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在試用期内,隻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公司規定的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那是在訂立的正式勞動台同範疇下所行使的。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天後勞動者就可以進行自離。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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