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科學知識,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并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并知,認為行便是知。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于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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