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産或者動産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這就意味着國家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征收公民的财産,而隻能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必須給予被征收人經濟補償。如果國家拒絕支付或者支付标準過低,公民有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