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員工懷孕期間因企業經營不善而倒閉,由企業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對員工的三期(孕期、産期、哺乳期)期間的賠付項目規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據有關規定,産期期間的工資必須全額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間的賠付的具體數額,由公司和您具體協商後确定;
3、經濟補償金部分,依據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來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财産、編制資産負債表和财産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确認。公司财産在分别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财産,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财産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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