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辦理流程:将資料準備齊全提交銀行,銀行收到申請和有關資料後,對申請人的合法性、财務狀況的真實性、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等進行調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約、償付能力,對申請人的進行授信評級,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複。審批同意後,簽訂《保函協議書》或《貸款承諾協議書》,申請人存入相應比例的保證金,辦理抵質押或反擔保手續,銀行出具保函或貸款承諾書。銀行同意開立保函後,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議”,約定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對于需提供反擔保的,還應按銀行要求辦理反擔保手續。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等;
2、對外擔保主合同、協議或标書及有關交易背景資料;
3、擔保涉及的事項按規定須事先獲得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或核準文件;
4、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兩年财務報表及當期财務報表;
5、反擔保措施證明文件;
6、銀行要求的其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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