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登記簽字和蓋章必須都有。
一、《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1、本表隻适用于分公司變更登記;
2、分公司應将其名稱填寫在本表封面位置并加蓋分公司印章,同時還應加蓋公司公章;
3、第1頁 原核準登記事項應按上一次分公司登記實際情況填寫,不應空項;申請變更登記事項隻填寫變化的内容,其他未發生變化的項目可不填寫;有關部門意見欄:分公司申請變更的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報經審批的,有關部門應在本欄目中填寫審批意見并加蓋有關部門公章或審批專用章;同時,公司法定代表人應在法定代表人簽字欄中親筆簽名;
4、《分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文件、證件目錄》與《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中《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文件、證件目錄》的填寫要求一緻。
5、第3頁與《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第7頁的填寫要求基本一緻, 領執照人可為分公司負責人,也可為申請人; 變更登記注冊文件、證件的歸檔情況應由檔案管理員填寫,一般為檔案材料已歸檔。
二、《指定(委托)書》
《指定(委托)書》(适用于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的自然人。該人應為分公司員工。具有資格的企業注冊代理機構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分公司的申請人。
1、申請人應在本表中 茲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處填寫本人的姓名,同時應在負責辦理 項空格處D,并應在D項中選擇變更字樣劃V;
2、指定(委托)時限是指委托申請人進行分公司變更登記全過程的時間期限,一般應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請人,應在 被委托(指定)人簽字處親筆簽字;
4、委托人指申請變更登記的分公司。 委托人簽字(蓋章)處由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分公司公章。
5、本文書背面的方框内:
當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員工時,粘貼其身份證複印件;
當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資格的代理人時,粘貼其代理人資格證書及其身份證複印件。
三、《分公司營業場所證明》
1、本表适用于企業法人(營業)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含股份合作制企業);
2、住所是指企業法人主要辦事機構的所在地,是企業法人的法定注冊地址;經營場所是指企業法人從事生産經營或服務活動的場所。現階段,經營場所一般不予核定;
3、住所(經營場所)欄應詳細填寫所在的區(縣)、街道(鄉)的具體門牌号碼,沒有門牌号碼的,應标明其距主要參照物的位置;
4、 産權單位證明欄中本房産産權歸 所有,同意将 M以 方式提供給 企業使用,期限為 年。第一個空格應填寫産權單位全稱或産權所有人姓名;第二個空格為住所(經營場所)的面積;第三個空格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填寫為無償、租賃等;第四個空格應填寫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第五個空格其期限應在1年以上;産權單位負責人應在本欄負責人簽字處親筆簽字,産權單位應在産權單位(公章)處加蓋公章,并将日期填寫清楚;房産産權屬私人所有的,産權所有人應在本欄目親筆簽字;并應提供加蓋産權單位公章的房産證複印件;
5、産權單位無房産證的,應由産權單位上級在 其他需證明的情況欄内說明情況,一般可填寫為:本房産産權歸XXXX所有,産權證尚未(或正在)辦理。并加蓋産權單位的上級部門公章。
四、《分公司負責人履曆表》
應由分公司負責人如實填寫,并應在 負責人簽字欄中親筆簽名,同時應将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貼在相應位置上,貼照片處還應加蓋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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