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如果打人者不承認打人的違法事實,警方可以通過詢問和傳喚嫌疑人、詢問被侵害人、其他證人或者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人,可以在現場進行堪驗檢查等方法确認違法事實。需要調查的案件事實包括:
(一)違法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違法行為是否存在;
(三)違法行為是否為違法嫌疑人實施;
(四)實施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38條
需要調查的案件事實包括:(一)違法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二)違法行為是否存在;(三)違法行為是否為違法嫌疑人實施(四)實施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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