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某化妝品公司在其天貓旗艦店上放出一張剪影,并配文稱“猜猜新代言人是誰”。很快,粉絲發現該剪影系知名男星易烊千玺。但第二天,易烊千玺所在的工作室卻連發聲明,表示從未與該公司簽訂代言協議,剪影系公司僞造。
聲明一出,立刻引起軒然大波。化妝品公司十分意外,因為他們已經為這份代言合同支付了近2300萬元。兩邊一對照,矛頭立刻指向了牽線搭橋的中間人宋某。
今天上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宋某涉嫌合同詐騙案一審宣判,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币60萬元。
2300多萬代言費去哪了?
2018年初,某化妝品公司有意在合同到期後更換代言人,因為這位代言人系通過宋某開設的文化公司聯系上,于是化妝品公司又找到宋某,請她幫忙聯系明星。宋某開出了一份可供選擇的明星清單,化妝品公司選擇了易烊千玺。
随後,宋某通過劉某,聯系上了易烊千玺團隊負責商務合作的“KiKi”,以及易烊千玺的經紀人。經紀人表示,易烊千玺有代言合同在身,且合同中有排他性條款,不能代言同行業其他企業産品,因此拒絕了宋某。
“這是行業潛規則,她(經紀人)當然要拒絕我,因為合同寫明了。但不代表我們不能私下接觸,大家都是這麼操作。”宋某說。果然,KiKi通過微信告訴宋某,可以簽訂代言合同,代言時間從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開價約1700萬人民币。
化妝品公司同意之後,宋某向化妝品公司出示了一份易烊千玺所屬公司與宋某公司簽訂的合同,其中約定由宋某的公司負責具體操作代言事宜。于是,化妝品公司将1696萬元代言費打進了宋某賬戶。随後,宋某又以拍攝費、營銷費等名義,先後向化妝品公司索要了600餘萬元。同時,宋某給化妝品公司負責人看了易烊千玺拍攝的照片、視頻等,說這是在為該公司拍攝代言照等。
化妝品公司對此深信不疑。直到2018年10月,公司為“雙十一”預熱,在網上放出易烊千玺剪影,不料引來易烊千玺團隊激烈駁斥。兩家一聯系,發現似乎被騙了,于是報警。之後,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捕。
神秘的KiKi是否真有其人?
宋某被捕後,直到一審宣判,都拒不認罪。在她看來,自己也是受害者,“我懷疑我遇到了詐騙團夥。”
宋某的懷疑對象是KiKi。她說,從化妝品公司那裡得到的近2300萬元,除了自己應得的提成,其它都轉給了KiKi。照片、視頻等也是KiKi提供給她。
但奇怪的是,不僅易烊千玺的經紀人否認團隊中有這麼一号人物,就連當初牽線的中間人劉某也在證詞中說,自己不認識也從未給宋某介紹過KiKi。
劉某的證詞顯示,2018年3月,宋某曾在微信上問過是否能聯系到易烊千玺,自己當即表示沒有渠道,還向宋某推薦了另一位明星。但宋某說,化妝品公司就想找易烊千玺,回絕劉某後,兩人就沒再聯系。當年10月,宋某又發了一條微信,問劉某當初介紹的KiKi現在還能不能聯系上。“我看了很納悶,還問她KiKi是誰。”
盡管宋某堅稱被騙,但經公安機關查證,她提供的手機号碼一個是空号,一個屬于其他人,均和Kiki無關。除此之外,她無法出示任何與KiKi有關的聊天記錄。
對此,宋某的解釋是,手機曾經壞過一次,微信聊天記錄都丢失了。“聊天記錄沒了可以理解,那你能解釋下,為什麼你的微信好友列表裡也沒有KiKi?微信好友不會因為手機壞了就沒了。”面對法官的質疑,宋某的回答是,“我不知道,這要問蘋果公司。”
對于2300萬元錢款去向,宋某稱, KiKi要求把代言費轉到幾個指定賬戶中。但經調查,這些賬戶都是個人賬戶,易烊千玺的經紀人在證詞中表示,團隊絕不會要求企業把代言費打進個人賬戶,一定是走對公賬戶,“宋某給化妝品公司的合同也不是和我們簽的,我們簽合同用的都是另一家公司,從來不用落款上的這家。”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則指控,這些錢被宋某用于償還外債和賭博。
2018年10月事發後,宋某先後向化妝品公司退還15萬元。“這是我在表明态度,我會承擔起這事的責任,不是退賠。”宋某說。
判決否認宋某說辭
從法院的判決來看,顯然不認可宋某的說法。
法院認為,2018年4月,易烊千玺經紀人确實曾告知宋某不能簽訂代言合同。宋某雖稱與他人簽訂了代言合同,但無法出示相關人員身份等證據。因此,宋某系明知無能力履行合同,仍從化妝品公司那裡索要代言費用。
對于宋某稱自己遇到詐騙,法院審理後認為,宋某及其辯護人提出,曾于某日在現場看到易烊千玺拍攝代言照片。但經調查,宋某口中的當日在場所有人均否認了這一事實。也就是說,當天易烊千玺并不在那裡,更沒有拍代言照。法院認為,易烊千玺是知名人物,宋某作為業内人士,不太可能認錯,因此這一節事實應認定為宋某捏造。
至于宋某提到的Kiki提供給她的賬戶,經調查,均為網絡賭博網站開設的賬戶,且宋某的賬戶與該賭博網站的提現賬戶也有往來。
欄目主編:王海燕 文字編輯:王海燕 題圖來源:王閑樂攝
來源:作者:王閑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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