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規範要求有:
應該建賬的單位都應依法設賬、建賬。建賬是我國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在我國《會計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中均有了具體的規定;
建賬是加強經營管理的客觀需要,是會計基礎工作之基礎,隻有建賬,才能借助于會計賬冊,進行會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存和提供,也隻有通過會計賬簿,才能系統、全面、綜合地反映單位的财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才能依據會計信息所反映的問題,實施有針對性的和有效的決策和管理;
依法建賬是當前會計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有些單位為掩蓋其違法亂紀行為,故意不建賬造成賬目不全,或者不按照建賬的基本要求,嚴重破壞了會計工作秩序,損害了會計基礎工作的功能,構築注冊物業管理師報名了經濟領域違法亂紀的溫床;
因此,要細化建賬、設賬工作,建賬既包括設賬,解決有無問題,也包括規範設賬行為、解決合法、合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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