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調函是指沒有隸屬關系的地區、部門或國有單位之間為了人才流動而互緻的公文。隻有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單位才有資格出具商調函。商調函一般采用規定格式,具體有以下内容:發函單位名稱、字号、文号、受函單位名稱,商調理由、商調事項、發函日期等。
檔案因個人需要轉到外省或外地的,首先得确認檔案是否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然後憑檔案轉入地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單位開具的商調函,才能把檔案轉出。商調函一般是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向異地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具的,調檔函一般是單位向另一單位開具的,兩者隻是名稱不同而已,所起的作用幾乎是一樣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