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的種類有:
1)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産生法律約束力。
①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
②訂立合同内容不合法。
③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2)部分無效合同
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餘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