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相關部門對文化程度及身體條件都有規定,所以不識字,不符合駕駛證報考條件。應當不予接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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