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駕照的處置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