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産共有财産的分割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财産,除另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産,應當先将共同所有的财産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産。
《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依法繼承中遺産分配應遵守以下原則:
(1)遺囑優先于法律規定的原則
(2)法定繼承中實行優先順位繼承的原則;
(3)同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的原則;
(4)照顧分配的原則;
(5)鼓勵家庭成員及社會成員間的扶助的原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