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被騙的證據,比如網上的聊天記錄、交易記錄、銀行轉帳憑證等,受害人持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當然,如果合同詐騙被騙的金額較小,公安機關可能不會立案。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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