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有沒有最低的一個工資标準,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是就目前來說并沒有實習生工資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資的規定。隻有試用期的最低工資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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