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法律規定駐外人員怎麼協議離婚

法律規定駐外人員怎麼協議離婚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2-24 02:37:42

  駐外人員協議離婚應比照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對我國留學生夫妻雙方要求離婚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雙方在對子女撫養和财産分配均無異議,在不能回國親自辦理的情況下,可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内親友或律師作為代理人代為辦理,并向國内原結婚登記機關提交書面意見,由該登記機關進行審查。如協議離婚雙方符合法定條件,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書。委托書和意見書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駐外使、領館認證,亦可由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直接公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