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産繼承制度,是最新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相關法律條文規定,遺産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後所遺留的财産為征稅對象,向遺産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根據人大公布的立法規劃,遺産稅尚未在其列,平時所說的遺産稅是指對外出售時需要繳的稅。該項制度的規定,是保障平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合法民事權益的具體體現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産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财産。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産,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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