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時間限定,一般在履曆(工作單位、職務)發生變化時要重新填寫。《幹部履曆表》是記載幹部個人經曆、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内容的重要文件材料。
1、表内所列項目,必須由本人手工填寫,不得打印;
2、表内項目本人沒有内容填寫的,必須寫“無”;
3、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并使用藍黑色或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字;
5、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确、規範、完整;
6、《幹部履曆表》填寫完畢後,填表人應認真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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