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辦理完畢。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内,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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