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義務兵退伍是沒有優待證的,但義務兵退役後,有以下安置待遇:
1、因戰、因公緻殘的二等、三等革命傷殘軍人,原是城市戶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農業戶口的,原征集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适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廢撫恤金。
2、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退伍後原則上回原單位複工複職。
3、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适當放寬。
4、退伍義務兵報考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據了解,優待證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放,是彰顯榮譽的載體、享受優待的憑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