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日常使用的幹電池分類放入相應的垃圾箱裡,對于碳鋅電池等有害物質含量較高的電池,應該直接送交給附近的舊電池回購機構。隻有正确處理廢舊電池,才能保證這些電池不會污染環境。
2003年10月9日,國家環保總局出台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指出: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舊電池。“不鼓勵”主要針對普通市民。
常見的電池有六大類:
一、锂電池,用于手機電池等,重金含量可忽略不計,可随生活垃圾投放。
二、堿性電池,如家用的1号、5号、7号電池等,無汞或低汞,可随生活垃圾投放。
三、鎳氫電池,用于混合動力車、兒童玩具等,重金含量可忽略不計,可随生活垃圾投放。
四、鎳镉電池,用于小電流無繩電話、電動玩具,含大量重金镉,需回收處理。
五、鉛酸蓄電池,電動車電瓶等,含大量重金鉛,需回收處理。
六、紐扣電池,用于電子設備等,容許少量汞的存在,需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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