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在一個單位内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
會計法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曆。
會計主管,又稱财務主管,是指單位會計機構的負責人或主管單位會計工作的技術負責人,是各單位會計工作的具體領導者和組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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