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财産分割的原則如下: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第四,公平原則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财産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了婚姻法分割财産的基本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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