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證上面寫的會所是商業性質嗎,說明如下:
1、房産證上面寫的會所不能确定是商業性質,業界一般認為會所是商品住宅項目附屬會所的簡稱,系指規劃部門批準的商業配套用房中用于向業主提供商業、娛樂、文體等配套服務的場所。
2、會所一般是獨立報建的。一般來說,小區會所的産權是開發商的。作為所有權人的開發商有權決定會所的使用方式,包括出租、出售或者确定具體經營範圍。
相關說明:
1、會所面積未進入公攤面積。業主如果存疑,可到不動産登記中心查詢會所産權歸屬,去規劃部門查詢會所是否報建、是否占用公攤。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據此,通常是開發商将會所作為展示品牌、提升品質、吸引購房者目光的重要途徑。
3、如果之前開發商在銷售中對業主有具體功能的承諾,那麼開發商違反的,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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