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2、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産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緻意見,最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